交通行政执法岗位培训要抓紧

作者:陈建华 姚恩惠 来源:未知

放大字体显示缩小字体显示打印文章

日期: 2005-6-23

站内论文搜索

文章页数:[1] 

 根据交通部制定的《交通行政执法人员三年岗位培训工作规划》,近年来,我省交通系统普遍开展了行政执法岗位培训工作,有效地提高了交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此项工作的进展还不平衡:有的市地已经提前完成了部颁“三年规划”的培训任务,而有的市地动作力度不大。到今完成培训任务还不足60%。按照部颁规定,今年是全面完成“三年规划”的最后一年,这对于“欠账”较多的市地来讲,显然是时间紧、任务重、困难大。尤其是受规费改革的影响,一方面征收出现严重的经费困难,也直接影响着执法培训工作的开展。在此情况下,为继续推进执法培训工作,笔者认为应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开展执法培训工作的认识

  在过去的一年里,规费改革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众多媒体围绕费改税发起连篇累牍的报道,有关专家纷纷展开研究,全国人大几次审议《公路法》修改草案。所有这些确实给交通部门带来了一定的压力。但是,交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是重点发展行业。最近,朱镕基总理在全国经济工作会议上指出,费改税要暂缓实施。同时,我们应该明白,不论在什么时间实施规费改革,只能会更有利于交通行业的发展。交通管理的职能如路政管理、运政管理只会加强,不会削弱。规费改革可能使征稽管理的职能发生变革,但是就目前来讲,规费征收的形势非常严峻,一些不法运输经营业户严重偷漏规费,迫切需要我们加大执法力度。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时效为二年。就是说,对于偷漏规费的行为,即使在改税之后,二年内仍可追究其违规违章责任。而这种责任追究仍然需要我们交通规费征稽人员依法实施。因此,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执法培训工作,不能坐等观望,不能以“短期行为”为由放松执法培训工作。

  二、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培训

  交通执法培训,工学矛盾突出,经费压力大。为了较好地解决这些问题,笔者认为,除了按照常规依托学校(中心)集中培训,实行封闭式管理,实施规范化课堂教学之外,还可以采取一些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培训。

  ——市地组织优秀教师和业务精英巡回下县开展培训。这样既可以节省一定的培训费用,也便于统一教学要求,但必须解决好县(市)小范围内高度集中造成的工学矛盾。

  ——“小集中”与“大集中”相结合。“小集中”是指以县(市)为主小范围内集中培训。“大集中”是指在县(市)组织培训的基础上,再集中到市地复习辅导,统一考试。这种形式有较强的可行性。因为交通行政执法的公共法律知识已由地方政府组织培训过。继续开展执法培训的主要学习内容是专业法规。专业法规与岗位工作实际联系密切,参训人员的感性认识比较丰富,由县(市)选拔业务精英组织培训辅导比较可行。同时,有利于解决工学矛盾和经费压力问题。但是,采取这种形式组织难度大,教学要求不便统一,因此要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1)地市交通部门要做好统一规划,统一要求,加强检查指导;(2)县(市)交通部门要加强领导,做到有领导组织、有计划部署、有实施方案、有奖惩措施;(3)培训辅导要严肃认真,对教员和学员也可制定一定的经济责任制约束教与学的行为;(4)要加强考勤管理,加强巩固培训训练,以保证培训教学不流于形式。

  ——结合地方政府的统一部署,集中教育整顿,寓执法培训于教育整顿之中。比如,结合行风评议,重点穿插执法培训的内容。借此推进执法培训工作的开展。

  三、查漏补缺,坚持不懈的抓培训

  提高交通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即使在完成部颁“三年规划”的培训任务之后,仍需要进一步查漏补缺,坚持不懈地抓执法培训。(1)要采取一定的形式,巩固执法培训的成果。比如知识问卷、知识竞赛以及开展以交通执法为主题的文艺演出,广泛宣传交通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2)查漏补缺, 对新走上执法岗位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执法培训,使其取得执法资格,持证上岗;对调离执法岗位的人员要及时收缴菜执法证件,维护执法资格的严肃性。(3)随着形势的发展,要不断地增补培训内容。执法培训,仅仅完成部颁《大纳》规定的教材内容还不够。在实际执法工作中,还要适用大量新出台的法律和地方法规。如:在部编教材付印后出台的《公路法》,将要出台的《道路运输法》以及省市出台的地方法规等,都需要通过培训去掌握。(4)对在岗的执法人员,要建立违规违纪下岗参训制度,以此激励其自警自励。

前程无忧论文网

文章页数:[1]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2-2006, 版权所有 NETLW.COM 前程无忧论文网   通信管理局粤ICP备060459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