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作者:未知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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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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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经济学中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争论。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经济学的一个十分古老而又永恒的话题,这可以用“看得见的手”来描述政府干预、用“看不见的手”来描述自由市场经济。





马克思和恩格斯十分强调政府对经济的干预,他们曾经对社会主义体制做出设想,并且认为社会主义经济是一种精致的、组织得十分完善的计划经济或产品经济;政府在经济中扮演着非常关键的角色,我们可以把这种完善的计划调节(政府干预)称之为“看得见的手”。





在西方经济学中,从15世纪的重商主义至今,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讨论已经进行了大约500余年。其间经历了:1、重商主义、重农学派政府干预经济的主张;2、1776年亚当.斯密《国富论》的出版标志着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的开始,其“看不见的手”支配了西方经济学整整一个世纪;3、20世纪30年代世界经济大危机的出现,促成了“凯恩斯革命”。从大萧条到70年代初之间的“凯恩斯时代”里,政府干预经济之风促成了西方经济的空前大繁荣;4、时间进入70年代之后,由于产生了“滞胀”这种奇特的经济现象,凯恩斯的经济干预政策主张没能经受住这场考验,于是,自由放任的自由市场制度得以“复辟”。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新货币主义、以拉弗尔为代表的供给学派、以科斯为代表的产权学派、以华莱士、卢卡斯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以加尔布雷思为代表的新制度学派、以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学派等等新自由主义思潮开始活跃起来,他们认为:a、斯密“看不见的手”的原理仍然是正确的;b、任何非市场因素都不能替代市场的力量,只有市场才能有效配置资源;c、市场之所以失灵,是因为政府干预的结果,而不是市场本身的原因;d、政府本身有不可克服的致命缺陷,存在“政府失灵(公共失灵)”。他们明确指出,国家对经济生活的任何干预肯定是一件坏事,而不是一件好事。





纵观经济学大师们数百年来关于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论争可以看出至今没有达成共识,各不同经济学派有各自的观点。但是,在实际的经济运行当中,不论哪一个时代、哪一个国家,都没有绝对的自由市场经济,政府或多或少都对经济有所作用。那么,我们就政府究竟应当充当“裁判”还是“运动员”,拟或是二者的结合作一分析。





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浅见。





1、不同经济学派关于政府作用的边界的论述。





关于对经济干预的度的问题,不同经济学派有他们自己的观点:1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亚当.斯密认为,国家应当在以下三个方面发挥作用:a、保护社会,使其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b、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c、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2新古典经济学家认为国家应起作用的领域,必是国家非起作用不可的领域。国家若不在这些领域发挥作用,整个市场经济就无法运转,更谈不上什么效率之类的高标准。这些领域包括:a、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b、制定和实施法律,维持社会基本秩序;c、界定产权,保护产权;d、监督合同的执行;e、维系本国货币的价值。3福利经济学家关于市场失灵的论述,得出了国家只是应该在市场失灵的领域进行干预,在市场有效运转的领域,国家则应该靠边站,他们认为政府应该在下面一些领域进行干预:a、提供公共产品;b、保持宏观经济稳定;c、使经济外部性内在化;d、限制垄断;f、调节收入和财富的分配;g、弥补市场的不完全性和信息的不对称性。4凯恩斯认为由于人们存在三个基本的心理规律,有效需求总是不足的。因此,他主张政府应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刺激需求,以此达到解决失业和增加国民收入的目的,并最终实现经济的增长。





从这些不同经济学派的观点可以看出,不论是主张自由放任,还是主张政府干预的学派,他们都没有完全抛开政府,都认为政府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发挥作用。





2、衡量是采用计划(政府干预)还是市场(自由放任)的标准是谁产生的经济效率高。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是绝对对立的,我们应当把计划(政府干预)和市场都看作经济手段,判断二者孰优孰劣的标准是它们所产生的经济效率的高低。在不同的境况下,政府和市场都有发挥自己优势的领域。举个例子来说,在选择穿衣服的样式和十人排队打水(约束条件:水满的时间最短)的两个事件中,如果我们对选择衣服样式作出计划的安排,这必定导致街上衣服样式单调,但是如果选择市场方式,就会看到相反的情形;同样,在十人排队打水时,我们既可以通过投票的市场方式,又可以通过集权的计划方式得出相同的结果(使效率最大化),但是计划的成本小于市场的成本,所以在这里计划的选择更加有效。因此,根据不同的实际情况,政府必须全部或部分地对市场能发挥最大效率的部门停止干预,或者是降低影响;而在一些必须通过政府干预才能使资源配置最优化的部门加大干预力度。这种职能调整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对政府的不恰当的干预进行纠正。在我国目前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情况下,我们必须彻底调整政府的职能,尽快解决计划与市场之间存在的问题。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削弱政府职能,而是使政府干预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优势。





3、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还受到国情、文化传统、风俗习惯的影响。





考虑到受各国不同的国情、文化和习俗的影响,政府干预最佳化形式没有统一的格式。在欧洲,由于政府的干预使其度过了工业革命的困难时期,人们普遍倾向于政府干预的观点;但是即使在欧洲内部,由于文化传统上的差异也导致了政府干预的差别。比如说,法国主要对制造业进行指导,而德国却在此领域持保守态度;在美国,由于其经济由拓荒者白手起家创新而来,其政府对经济的作用与欧洲则有很大不同;在我国,由于改革前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政府的影响根深蒂固,因此,政府在很大程度、很广的范围内干预经济可以在较长时期内保持下去。总的来说,政府在不同文化、习俗的国家的同一领域,其干预既可能极其成功,也可能遭遇种种阻力而丧失效率。





三、        转型期的中国的政府的作用





中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时期。转型即逐步建立市场经济,使市场成为基础性的资源配置的机制。在转型过程中,我们应当避免加尔布雷思所说的“简单化”,Przeworski所说的“新自由主义”,或Kornai所说的“不假思索的对市场的神秘的崇拜”。市场不是解决所有社会经济问题的灵丹妙药。市场也不是中立的、自然的、脱离政治、脱离历史的东西。此外,市场并不是目的本身。它只是促进社会和个人福利的手段。因此,像政府干预这样的非市场手段在改善生活方面的作用不能低估,尤其对象中国这样的实行了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国家,政府在很大程度上干预经济更是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政府干预对促进向市场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当然,市场会失灵,政府也会失灵。因此,我们并不支持无所不在的政府干预。特别是我国在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阶段,政府的作用应当重新界定,政府的工作需要改进。首先,政府干预的范围应当缩小。政府应当集中在宏观经济上,集中在人文发展上,而要把具体的微观决策下放到各个经济实体。其次,政策工具需要改变。政府主要不应当依靠行政命令,而要通过财政、货币和监管政策对生产活动施加影响。政府管理要通过增强能力,增加决策和执行决策的开放度来加以提高。





总之,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不能一概而论,二者应该是一个有机统一的结合体,我们讨论政府这支“看得见的手”和市场这支“看不见的手”的关系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寻求到一个能最大发挥经济效率的结合点。政府何时干预、干预多少、市场可以在多大限度上发挥作用取决于一个国家的国情、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等等因素,从更本上来说就是要掌握好一个“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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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政府与市场》                 胡鞍刚、王绍光 编 中国计划出版社





《政府为什么干预经济》         斯蒂格里茨     著 中国物资出版社





《看不见的手》与《看得见的手》 韩文秀         著 福建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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