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小企业融资与金融制度创新

作者:韦曙林 来源:厦门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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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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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因金融资本供给与产业资本需求存在体制不兼容, 造成间接融资方式中资本供求的“剪刀差”, 这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实现金融制度创新, 消除市场准入的所有制歧视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途径, 也是加入W TO 后的保护期内, 我国民间金融资本发展的最后机会。
关键词: 中小企业; 融资; 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 F276. 3 文献标织码:A
文章编号: 1007- 7685 (2002) 03- 0025- 03
  我国处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时期, 而经济制度的不完善从金融市场可见一斑。目前, 我国注册登记的中小企业超过1000 万家, 占全国企业总数的99% , 它们创造了70% 以上的工业新增产值, 提供了约75% 的城镇就业机会。中小企业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 值得注意的是, 中小企业对GDP70% 以上的贡献只用不到30% 的金融资源, 70% 以上的金融资源则供给了对GDP 贡献仅30% 左右的国有企业。中小企业扩大再生产急需大量资金, 而银行拥有7 万亿元居民存款余额却“惜贷”, 形成间接融资方式中资本供求的“剪刀差”。这是金融资源配置结构的严重扭曲。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何在? 如何解决?
一、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成因 (一) 金融资本的所有权与产业资本的所有权存在体制不兼容。改革开放以来, 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营方式形成以后, 微观经济运行出现国营、集体、股份、中外合资、独资企业等生产主体的多元化, 证券投资也出现以债券、股票为主多种证券工具并存的状况。它们在宏观上要求建立一个以国家金融机构为主体、国营金融机构与非国营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体系, 以适应微观经济主体多元化发展的需要。1988 年以来, 我国陆续成立了若干商业银行, 但总体上还是传统所有制为基础。我国国家商业银行控制80% 以上的银行信贷资产, 其垄断银行业的状况并未根本改变。也就是说, 资本市场的供应方主要是国有商业银行, 而需求方非国有的中小企业占比重很大。在这样的条件下, 供求双方在资本市场上能达到均衡、金融资源能实现优化配置吗?
从产权制度看, 资本供应方国有商业银行的财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传统国有商业银行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 其占有、使用、收益、处置权都 社会经济发展属于国家。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国有银行是服务于国家指令性计划的。50 年代, 国家为实现重工业优先发展的“赶超”战略, 必须垄断一切金融资源, 并通过指令性计划配置到符合国家政策的产业及相应的国有企业。这就形成了国有企业产出对国有商业银行信贷依赖的刚性。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市场定位主要是大型国有企业, 因而对占企业总数99% 的中小企业这一资本需求方, 采取的是歧视性政策。《贷款通则》所要求的贷款条件, 一般的中小企业很难达到。据调查, 中小企业信用等级60% 以上都是3B 或3B 以下, 而国有商业银行新增贷款80% 集中在3A 或 2A 类企业。从实证看, 总体上说, 非国有中小企业的投入产出比高于国有企业, 但信用等级却低。中小企业财力、物力较弱, 符合抵押品条件的很少。它们大多既无上级主管又难以找到担保人, 我国又没有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担保机构。所以, 这种贷款的条件是不公平的, 中小企业资本需求方很难从现有体制下的资本供应方得到所需资本。
(二) 金融资本的纵向信用与产业资本的横向信用的不相容。从决策结构看, 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中央集权, 是自上而下的纵向行政架构, 国家商业银行也建立了相应的纵向社会信用关系。国有商业银行并无独立的定位、投资、人事、收益等自主权, 这种组织架构保证了中央经济计划的资金供应。国家要发展重工业, 资金就投向重工业; 国家要建立特区, 资金就投向特区; 国家要发展上海, 资金就投向浦东; 国家要开发西部, 资金就投向西部。这就出现了山西人所说的: 东部沿海开发, 我们不属于东部; 西部大开发我们又不属于西部, 我们山西真不是“东西”的无奈境地。在此, 笔者不是要否定国家重点建设的必要, 而是要指出,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 政府扮演的角色应发生相应的转变, 由经济舞台的主角变为经济秩序的组织者、调整者和维护者。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营造一个机会均等的市场竞争环境, 才能避免体制造成的“东边日出西边雨”的不均衡发展状况, 才能有利于整个社会经济的繁荣。
从需求方看, 中小企业从国家纵向信用联系中得不到金融支持, 必然依赖自身资本积累和民间信贷的横向信用联系。“灰色金融”, 其中包括各种民间抬会、镖会、未经批准的合作基金会等非法金融机构屡禁不止, 从反面说明横向信用联系的生命力和横向融资渠道不畅。
(三) 金融资本的运行机制与产业资本的运行机制的不协调。当今, 我国金融资本的运行机制总体上仍没有摆脱计划体制的约束, 国有商业银行还兼有政府职能。它们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经营自主权, 因而缺乏经营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从理论上讲, 在利率给定的情况下, 影响银行信贷决策的根本因素是银行对客户的风险评级。对国有商业银行来说, 中小企业大多是新客户, 社会上没有独立的资信评估机构及服务可资利用, 它不愿意也没有必要因给中小企业放贷而承担额外的风险。此外, 由于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在经营透明度和抵押条件上的差别, 以及金融机构单位贷款处理成本随贷款规模的上升而下降等原因, 国有商业银行也更愿意选择大企业作为融资对象。这就出现了两难困境: 把钱贷给国有企业, 因企业体制的原因, 造成国有商业银行呆坏帐已不堪重负; 把钱贷给中小企业, 发生坏帐, 则要怀疑银行经理是否受贿。所以, 最好的选择就是将钱闲置在帐上 2000 年全国金融机构存贷差高达2. 44 万亿元) , 风险损失由国家承担, 这就造成国有商业银行“惜贷”, 资本供应找不到资本流出的最佳途径。产业资本从中小企业角度看, 基本上是市场化的运作, 利润动机驱使它们上“短、平、快”的项目, 这就需要迅速调动资金。由于中小企业与银行规模之间存在的很强的负相关关系, 大银行做小贷款成本很高。国有商业银行作为资本所有者与中小企业作为资本使用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程度很高, 使中小企业要么失去投资机会, 要么支付较高的贷款成本, 从而造成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困境。资本需求方找不到资本流入的最佳途径。由此, 形成资本供求的“剪刀差”。
(四) 金融资本的宏观监管制度不适应产业资本的需要。金融资本的主体是金融机构, 而金融机构是金融体制的细胞, 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没有形成自我约束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中央银行的职能 社会经济发展地位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被虚置。对国有商业银行的监管是“软约束”; 对非公有的中小金融机构则是“硬约束”, 要么不允许其存在, 要么缺乏完善的监管制度。其结果, 适应中小产业资本需要的内生于中小产业资本的金融机构无法产生和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 既然金融资本供给与产业资本需求存在体制不兼容, 造成间接融资方式中资本供求的“剪刀差”, 是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那么, 实行金融制度创新则是解决问题的必由之路。
二、金融制度创新的主要途径  第一、所有权制度创新。金融制度作为规范金融产业的制度安排, 其微观组织结构的制度安排是最根本的。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 国有商业银行在所有权、决策、规模、信用联系、运行机制等方面与中小企业不兼容, 最根本的还是所有权制度的不兼容。因此, 政府要转变计划体制下形成的观念, 不要再成为市场经济的“主角”, 不要从外部给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多少担保、优惠、服务等具体 “良方”。而是退居“配角”, 创造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环境。为此, 尽快消除市场准入的所有制歧视, 让内生于中小产业资本的金融资本得以产生和健康发展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出路。
以内生于中小产业资本的金融资本为基础形成的金融机构, 最初很可能是合作金融性质的信用合作社或商业性中小银行; 将来也可能发展为股份制或私营大银行, 但我们没有必要去设定框框。正如产业资本在消除了所有制的歧视后, 其发展的形式和规模早已超出我们的想象。但合作金融大体有三个特点: 一是由社员入股组成, 股份制是其基本组织形式; 二是由社员民主管理; 三是主要为社员提供服务。虽然我国有5 万多家农村信用社、5000 多家城市信用社, 但合作性质已淡化。当然, 改造原有信用社也不失为组建真正意义上的合作金融的一条途径。
在我国已加入W TO 的今天, 国外大金融资本已虎视眈眈盯着中国资本市场这块肥肉。政府如不加快鼓励民间金融资本的发展, 一旦过了保护期, 就很可能会错过民间金融资本发展的最后期限, 其后果不堪设想。
第二、市场制度创新。从运行机制看, 内生于中小产业资本的金融资本, 在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上与国有大金融资本相比, 在减少管理幅度、信息不对称; 降低经营成本; 分散经营风险; 提高经营灵活性和经营效率等方面更有优势。也就是说, 在运行机制上它更适合中小企业发展。
内生于中小产业资本的金融资本, 由于产权清晰, 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较易完善, 更有利于在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中间业务等方面的金融业务创新, 推动银行业务经营的多样化、综合化、电子化和国际化。然而, 要真正实现市场制度的创新, 包括市场运行规则、交易对象、参与主体、结构等方面的制度创新, 是有前提条件的, 这就是宏观监管制度的创新。
第三、宏观监管制度创新。既然市场经济的主体是数量众多的企业, 多种所有制并存的产业资本必然要求金融资本所有权多元化。我国宏观监管机构对金融机构设置上存在的所有制歧视, 造成国家商业银行垄断金融资源, 这就使金融市场缺乏竞争机制。由于计划体制下, 国家为提高国营经济的地位, 进行了利率和汇率管制, 使利率和汇率水平低于市场均衡水平以下, 形成金融压制和许多低效率的投资活动, 使金融业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能互相促进, 价格机制无法发挥作用。为此, 迫切需要进行宏观监管制度的创新。首先, 必须充分发挥竞争机制的作用。对非国有金融机构开放市场, 放松金融机构设置、撤并的行政计划管理, 代之以资本注册式的企业开业管制, 以增强金融业的竞争意识。其次, 发挥价格机制的作用。放开利率、汇率和服务收费的管制。最后, 逐步取消银行业进入证券业、实业界的限制, 逐步实现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的融合, 从而真正实现银行业价格市场化、资金商品化、经营综合化、机构全球化。总之, 只有实现制度创新, 才能保证内生于中小产业资本的金融资本得以产生和健康发展, 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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