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闻华东政法学院举行50周年校庆,我作为同华政有着十多年交往的老朋友,作为多年来受惠于《法学》月刊的老读者、作者,借此机会通过《法学》月刊向华政校庆表示衷心的祝贺!也向华政的 “主打”刊物——《法学》月刊表示衷心的祝贺!
最近,我作为吉林大学的兼职教授,应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之邀,前往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和吉林大学法学院讲学。在一次学术讲座中,有一位研究生向我提了一个问题,所涉及的就是我在《法学》月刊1996年第3期上发表的一篇文章《神圣的宪法权利与“社会公德”的冲突》一文中的问题。我没想到,已经过去了6年的一篇文章,还能被这位同学记得并提起。这位同学讲到,当年他在兰州读书时,在《法学》月刊上看到我的这篇文章,当时就有许多疑惑和问题,也想写文章反驳我的观点,但限于功力不够,没能写。现在,他想谈一下他的观点,随之他阐发了他与我不同的观点。这位同学的坦率和可爱引起了大家充满善意的笑声。我很感动,也很感谢这位同学。他使我由此产生联想,觉得我们做的工作还是有意义的。我们所作的研究,所写的文章,能够引起关注,并能引发不同的意见和思考,这正是我们工作的价值所在之一(因为,有时候我以及我的一些朋友们真怀疑我们所做的工作是否有意义,以及有多大的意义);同时,也觉得刊发文章的《法学》月刊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法学学术期刊所做的工作是有价值的。《法学》月刊以及其他许许多多的法学学术期刊的编辑们年复一年的任劳任怨、默默无闻地“为他人作嫁衣裳”,将法学人的思想刊载下来,为法学的事业添砖加瓦,成为我们法学事业不可缺少的构成。
现在,当我们谈到法治的时候,常常想到的是一些很大很大的事情。固然,法治是一个国家和社会的宏大的事业,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程。但法治也是需要许多人参与的事业。我们每一个法学人、法律人,都是这个事业中的一分子。我们的每一份法学刊物,每一份法律报纸,每一家法律出版社及与法律有关的媒体,都是这个事业链条中的一环。法治的事业需要法学的支撑。或者说,法学本身就是法治事业的组成部分。我们每一个人都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扮演着不同的角色,
行使着不同的职能,为法治的事业作着自己的贡献。千百万人的努力和贡献,将会汇成一个“法治之河”法律与社会协会Law Society Association, 将 2003年匹兹堡 Pittsburgh年会的主题确定为“Rivers of Law : The Confluence of Life, Work, and Justice” 这是一个很有趣味的主题)。因此,法治也好,法学也好,都是需要法律人、法学人共同参与的事业,都是需要大家为之添砖加瓦的事业。这样,法治的事业才有希望。
当下,我们重提法学的多元发展决不是多余的。中国社会正处在社会的转型时期。转型时期的中国社会在体制、思潮、观念、人们的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等方面,都呈现出一种斑驳陆离的局面。这种现象在法学方面自然也会有所反映。各种各样的法学思潮会不断地展现出来。作为反映法学思潮的法学期刊,应以一种宽广和包容的胸怀,来容纳和反映多种多样的法学思潮,当然,这也包括对各种各样的法学思潮作出批评、批判和评论,来推动法学的良性发展。倡导法学的多元化发展,对于法治的事业显得愈来愈重要。法学期刊在此方面承担着重要的使命。
祝《法学》月刊在新的征程中有更大的发展,发挥更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