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法学教育初探

作者:王 芳 来源: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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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0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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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近年来,高等职业教育蓬勃发展起来,高职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实践能力强、能够迅速投身岗位的毕业生,实践是实现其教育目标的最直接途径。首先要改革传统的灌输式、说教式教学方法,以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其次是建立模拟法庭,通过担当不同的角色,使学生充分验证和实践理论知识;第三是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变枯燥无味的书本为生动形象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质量;第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让专、兼职教师发挥不同层面的作用,充实教学内容。

关键词:高职  法学教育  探讨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671-6558(2002)01-44-03



AStudyonHigherVocationalLaw_education



WangFang

(BeijingVocational&TechnicalInstituteofIndustry,100042)



Abstract:Inrecentyears,the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isdevelopingquickly.Itsobjecfiveistotraingraduatesprac ticalcompetency,towhichpracticeisthemostdirectandefficientapproach.However,howtoputon-jobpracticeintoteachingprocess?Firstly,weshouldreformthetraditionalteachingmodels,andturnstothecultivationofenthusiasm,innovativityandcreativityofstudentsbyusingpracticalcases.Secondly,setupsimulatingcourt,letstudentsplaydiffer entparts,andpractisetheirprofessionalknowledge.Thirdly,adoptadvancedteachingmethodstochangetheboringtext bookintoactiveknowledge,andthusimprovestudents’interestandteachingquality.Finally,establishanexcellentteamoflawteachers,andletbothfull-timeandpart_timeteachersplayspecialpartstoenrichtheeducationalscope.



Keywords:thehighervocationaleducation;law-education;thetraditionalteachingstyle



1 探索研究的时代背景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发展目标,提出了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的理论。这一目标的确立,标志着我国的经济建设即将步入一个更为规范、高效的运行轨道。我国已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成为WTO的成员。这一切要求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培养和造就适应这种需要的大批法律人才。从目前来看,这种趋势已经充分体现在高等院校的学科设置和招生工作中。在1995~1999年的五年里,高校招生数量增长最快的专业中,法学名列文科榜首。21世纪最热门的职业、收入最高的职业、最受青睐的职业中都包括律师、法官、法律职业者。这些都为我国的法学教育,尤其是高等法学教育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同时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2 我国高职法学教育的现状与生存之路

我国传统法学教育已经形成体系,国内许多高校的法学研究驰名中外、实力雄厚,如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吉林大学。一些专门院校在转变为综合性大学的进程中,首先选择增加的就是法学专业,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理工大学等。截止到2000年,有300余所高校设置了法律系或法律专业,在校生已达6万人,占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总数的2.2%。

近几年来,我国的教育体制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在学科教育稳步发展的同时,高等职业教育也蓬勃发展起来。许多高校的大专层次教育已经转变为高等职业教育,成立了职业技术学院;许多中专院校也改制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教育与学科教育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立足于岗位、立足于需求,培养的是社会急需的实践能力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应用型人才。

作为新生事物,在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中,普遍设立了法学相关专业。但从目前来看,在这些新兴的高职课堂上还存在一些问题,这些问题突出表现在:有的沿承了与普通高校类似的教学模式、有的师资力量较为单薄、有的教学规模尚未成形……较之普通高校有着较大的差距;其必然结果就是几年以后,当高职的法学毕业生走上社会时,无法与名牌大学的毕业生竞争。那么,高职法学教育该如何打开局面、开拓一条生存之路呢?这无疑给我们高职院校的法学教师提出了一个崭新而紧迫的课题。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出真知”,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高职教育的目标就是培养实践能力强、能够迅速投身岗位的毕业生,实践是实现其教育目标的最直接途径。可以断言,高职法学教育要想能生存、有发展,必然走出一条有高职特色的教学之路;而这条路的路标就是——实践。



3         将实践贯穿在高职法学教学过程中的几点认识

我国的高职法学教育刚刚起步,没有成形的经验可以借鉴。教育部关于制订高职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指出:要把能力培养贯穿于教学全过程,要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增加实训与实践在教学过程中的比重,使学生得到比较系统的职业能力训练。因此,实践可以说是发展高职法学教学的重中之重。那么,如何将实践贯穿在高职法学教学过程中呢?

3.1 改革传统的灌输式、说教式教学方法,以案例教学法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高职教育与学科教育的主要区别不在于学生的学术水平和理论功底,而在于学生参与并完成实际工作的能力。在我国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的今天,电视、报纸、网络等越来越多的媒体将触角伸向法治领域。《今日说法》、《法治纵横》、《法治进行时》、《拍案说法》等节目都以通俗易懂且具代表性的案例为对象,通过专家学者对其中法理的分析点评和诠释,将法律生动地展示给了观众,社会效益极大。同样,在我们的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无疑也是一种很好的教学方法。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一直都在用案例教学法作为主要的教学方法,教学效果十分显著。在我国的高职法学教学中,完全可以借鉴这种做法,将理论教学浓缩、精炼,在理论教学的基础上,用案例教学法使学生从更深的层次理解法的内涵,使法律规则成为“活的法律”。我所教的合同法是实用性很强的部门法。学习合同法,如果仅限于熟记合同法的条文,而不懂具体运用;或只是泛泛地讨论一些规则,但不了解规则的实际效用,就仅能了解合同法的常识内容,而不可能掌握合同法的精髓。通过案例教学,学生即使不能准确背诵合同法的条文,也可通过对合同法精神与意识的领会达到学习的目的。

3.2 建立模拟法庭,通过担当不同的角色,使学生充分验证和实践理论知识。

模拟法庭一直是各高校法学教学中应用较多的一种方式。在模拟法庭上,由学生亲自组成审判庭,担任原告、被告、代理人,通过法庭质证、调查、辩论,深入探寻案情,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和法律依据,参与者对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其效果是课堂教学无法比拟的。

模拟法律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主要是为学生就业做准备。律师助理和司法文秘的多数工作并不需要学生有深厚的理论功底,而是需要他们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能够灵活、及时处理问题的能力。因此,通过在模拟法律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训练,可以大大提高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为培养应用型人才提供了可能。

“诊所式”教学是清化大学法学院正在尝试的一种教学方法。在这种“诊所”中,老师是“医生”,学生是“实习医生”,由“实习医生”亲自处理“临床”遇到的各种实际问题;“医生”负责把关,并在“治疗”过程中及时给出各种意见和建议。这种教学方法可以和模拟法律事务所、模拟律师事务所配套使用。

3.3 使用先进的教学手段,变枯燥无味的书本为生动形象的知识,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教学质量。

在法学教学过程中,适当地运用多媒体教学,将枯燥无味的书本变为生动形象的知识,不但可以向学生传输大量的信息,刺激学生的听觉和视觉;而且可以将许多抽象的信息形象化,从而便于学生的理解。

在运用案例教学法时,首先,教师先指定案例和资料,学生进行预习,其次学生观看与预习案例相类似的案例录相,第三,教师就预习案件提出一系列与本案相关的问题,让学生讨论,并提出自己的见解。这样,不仅能加深学生对案情和裁决的记忆,还能活跃课堂气氛,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而且还逐步培养了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此外,也可以将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北京电视台《庭审纪实》等法制节目与教学内容结合起来,作为典型材料应用教学。

在课堂理论教学过程中,可以用幻灯片代替版书。在法学专业的授课过程中,有大量的信息需要传递,用口头表述出来,学生听了就忘;用板书表达则太过冗长、浪费时间。尤其是在叙述篇幅较长的案例、介绍法学家的不同观点时,用幻灯效果较好。

高职院校还应探索网上教学的方法。在高职法学教育的探索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可以借助各专业网站及高校网站进行网上交流和学习。目前,法学专业网站很多,办的好的如中法网。该网站由原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谢卫东创建,由法学界泰斗江平教授、世界著名法学家列孟德教授等专家学者担当顾问。网上内容丰富,信息快捷,是法学专业师生汲取养分、扩大视野的崭新天地。

3.4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让专、兼职教师发挥不同层面的作用,充实教学内容

高职教育办得好不好,关键在教师。要办出高职的特色、培养优秀的高职人才,就必须尽快造就一支适应高职教育的师资队伍。实现这一目标,应从内外两方面入手。在学校内,要严格要求、努力提高教师的教学业务能力,采取脱产培训或在职进修的方法,让现有的教师进一步充实和更新专业理论知识,提高实践能力;鼓励他们成为“双师型”人才,既是讲师、教师,又是律师、法律职业者,既要有学历文凭,还要有能力水平。在学校以外,要主动、经常地把富有实践经验的法官、检察官、律师请进来,或担任“客座教授”、“名誉教授”、“兼职教师”,或搞专题讲座,以此充实高职法学教育的内容。从而逐步建立起一支适应高职法学教育要求,人员充足、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高职法学教育的研究道路还很长,给我们提供的探索空间也很广阔,作为青年教师,我们有责任、有义务担当起这项重任。

以上是我个人在实际工作中的一些粗浅认识,真诚地盼望前辈与同行给予批评和指正。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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